北京师范大学化学学院
     
 
关于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和转出办理手续的说明

发布时间: 2018-10-26  浏览次数:

一、新生、新教师党员组织关系转入

1.若是从京外,或从国家机关、国家科研院所、军队系统、国资委下属企业、银行系统、铁路系统、民航系统等转出,需开具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接收单位写“北京师范大学化学学院”,9月份入学后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学院党委,因此开具介绍信时要注意有效期,需保证入学时介绍信在有效期内。

2.若是从北京市属的单位或北京市委管辖的高校(含在京中央部委各高校)转出,9月份入学后在北京市党建工作平台的党员E先锋系统中填写组织关系转出信息,目标党组织填写至党支部,党支部信息可入学后咨询所化学学院党委。学院党委审核通过后需由党支部确认接收,才能完成组织关系转入。

3. 所有组织关系转入我校的新生、新教师党员9月份入学后均需登陆北京师范大学组织工作一体化平台(http://zzbgz.bnu.edu.cn)填写组织关系转入信息,并完善个人信息。

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

1. 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必须转出。组织关系转出后,必须由本人持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到接收单位转接组织关系。

2.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3.申请户档暂留的毕业生党员,可申请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院,组织关系留存时间不得长于档案留存时间。申请组织关系暂留的毕业生党员需登陆学校组织工作一体化平台(http://zzbgz.bnu.edu.cn)填写“非出国境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留申请”。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且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各院系级党委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报组织部备案。

4.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学院。党员出国(境)前,务必登陆学校组织工作管理一体化平台(http://zzbgz.bnu.edu.cn),提交出国(境)党员组织关系暂留申请。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

三、组织关系转出的流程

1.组织关系转往京内的,(京内转接无需打印纸质介绍信)登录学校组织工作管理与服务一体化平台(http://zzbgz.bnu.edu.cn)和北京市党建工作平台的党员E先锋(http://106.38.59.216/)两个平台,填写组织关系转出信息。党员E先锋中的信息填写也可通过关注“党员E先锋”公众号并与个人账号绑定后,在公众号里填写。学校组织工作管理与服务一体化平台的用户名和密码与信息门户一致,且转出信息与电子离校系统相关联。

北京市党建工作平台的转出信息处理如下:转往北京市属单位的,须于离校前填写转出信息,目标党组织需填写至目标党支部。转往北京市委管辖的高校(含在京中央部委各高校)的,按照市委教育工委要求,建议9月份入学后再填写转出信息,避免因转入学校未开学长时间不接收导致转接信息过期被退回。

2. 组织关系转往京外的,或转往国家机关、国家科研院所、军队系统、国资委下属企业、银行系统、铁路系统、民航系统等,党员个人须于离校前登陆两个系统填写转出信息,党员E先锋中的目标党组织要包含党委和党支部信息;学校组织工作管理与服务一体化平台中的转入抬头必须是区县级以上组织部门,转入单位为具体工作单位,党费缴纳时间一般为20186月,办理时间尽量填写至离校前,有效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京外介绍信有效期一般为60天,最长不超过90天。毕业生党员需在有效期内带着纸质介绍信到转入单位及时转入,并将介绍信回执传真或邮寄到各院系级党委。

3.留校工作或继续学习的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在学校组织工作管理一体化平台中填写组织关系转出信息,转入单位为即将工作或学习的院系级党委,留在本学院学习或工作的党员也需要填写转出信息。9月份入学后在学校组织工作管理一体化平台中用新的学生证号填写转入信息,工作保研的学生事务助理只用教工账号填写转入信息,学生账号无需填写转入。

在北京市党建工作平台中,留校工作或继续学习的毕业生党员,9月份入学后登陆系统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如是在本学院就读或工作的,由学院党委在党员E先锋中发起内部调动,支部确认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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