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化学学院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流程,科学、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特制订此流程。
一、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
1.事故报告:学院若发生危及人身安全或财产安全的紧急状况或事故,当事人应第一时间向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报告,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第一时间向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书记、院长)和安委会报告;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安委会核实情况后及时向学校党委/校长办公室和相关主管部门报告。报告方式先口头后书面,确保实事求是、迅速上报。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简要描述、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或财产损失、已采取的处置措施、续发风险等。事故原因、事故进展、后续举措等可进行续报。
2.应急处置:坚持快速反应、生命至上,边处置边报告的原则,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书记、院长)、学院安全委员会、学院办公室、传达室和学校相关部门亲临现场,组织事故救援,预防和减少次生事故发生,并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
二、事故调查
1.调查组织:由主管安全的领导、学院办公室、学院安全委员会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视情况可聘请有关专家参与。
2.调查取证:调查组对事故实验室负责人和有关学生进行调查取证,要求其提交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及损失伤亡等情况说明,并对发生安全事故进行深刻检讨,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同时,对事故现场进行摄影摄像、收集必要的物证和事实材料等资料。
3.调查结果:调查组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形成事故调查报告,报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决定。
三、事故处理
1.人员处理: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和学校、学院《安全事故处理条例》相关规定,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对事故责任人做出处理决定。对于违反校规校纪的,提交学校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
2.整改落实: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学院安全委员会负责督促检查整改落实后续工作。
四、事故总结
1.资料归档:学院办公室负责对安全事故处理资料进行归档,包括现场调查记录、影像资料;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事故当事人和责任人签字的情况说明和检讨材料;调查组成员签字的事故调查报告;党政联席会议做出的处理决定;整改落实证明材料;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会议纪要、文件及其他相关文字材料。
2.警示教育:学院安全委员会根据需要和学院工作实际,在全院教职工大会进行情况通报和警示教育;组织开展进一步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