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化学学院
     
 
【本】【研】关于启动2016年春季学期“心平自立贷学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4-06  浏览次数:

各部院系:
根据“心平自立贷学金”工作的安排,现启动2016年春季学期的申请工作,请将此通知告知全体同学,并提醒大家仔细阅读《心平自立贷学金实施细则》(见附件),确保了解贷学金相关事项后再进行申请,具体安排如下:
一、贷学金简介:
为助力北师大学子成长成才,知名企业家段永平先生和夫人刘昕女士捐资1000万元人民币在北师大设立“心平自立贷学金”。这是一种以培养学生的责任感、诚信观和发展观为目标,以“自立、自强、诚信、发展”为理念的新型助学模式。
1、每年有两次申请机会(每个人最多可申请两次);
2、每次可申请5000元或10000元;
3、本科生还款期限为离校后的10年,研究生还款期限为离校后的8年;
4、还款利率根据贷款当年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注:现银行存款利率:一年为1.5%,两年为2.1%, 三年为2.75%)
  二、申请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一至四年级,硕士生一、二年级(不含单证硕士);
2、遵纪守法,无处分,诚实守信、勤奋努力;
3、本科一年级无成绩要求,其余需学业排名列全班前2/3,不及格课程不超过1门。
、申请流程:
1.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北京师范大学心平自立贷学金申请表》(见附件),签字盖章需清晰完整。
2.提交材料要求:
1)《北京师范大学心平自立贷学金申请表》,一式三份。
2)《法定监护人确认书》,手写签字;一式三份。
3)提供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以上三份材料均可附件中下载,请按顺序分别装订成三套。
3.申请人向院系提交申请,院系审核通过后将以上材料统一于415日上午10点前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16137办公室)。    
4.审核通过的将签订《心平自立贷学金使用协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注:所有申请材料见附件
 
联系电话:58802142
邮箱:xszz@bnu.edu.cn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328

  关于启动2016年春季学期心平贷学金申请工作的通知.doc
  2016心平贷学金申请材料word版.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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