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化学学院
     
 
<招生> 化学学院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第二次报名招生复试方案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5-21  浏览次数:

  化学学院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第二次报名招生复试将于2025530日在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校区海淀校园举行

一、复试安排

报到时间:20255308:30-9:00

报到地点:化学楼123

笔试时间:20255309:00-11:00

笔试地点化学楼314会议室

面试时间:202553014:30

面试地点:化学楼二楼会议室

注意事项:考生复试考核报到时,需进行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原件;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原件;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原件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已发表学术论文证明材料和所报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成绩单原件,请提前准备。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复试考核资格和成绩。

二、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小组由至少5专家组成,对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能力全面考核,内容主要涉及专业知识、专业素质、科研潜力、外语水平和创新能力等。

复试考核满分为100分,综合化学笔试占30%(卷面满分150分),复试面试专业知识占50%,外语水平包括文献翻译和口语能力等占20%复试笔试环节,考生可以携带没有储存功能的计算器复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复试考核成绩=(考生综合化学笔试成绩/150*30+复试面试专业知识考核成绩+外语水平考核成绩。

复试考核成绩将在化学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三、录取

考生最终总成绩仅由复试考核成绩构成,依据最终总成绩分专业按导师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审批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四、其他

在公示期内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向化学学院提出申诉,由化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调查处理。考生如果对化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

如遇突发状况,将视情况调整审核办法。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8809779

电子邮箱:guangjianliu@bnu.edu.cn

联系人刘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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